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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李元素按令狐运狱事 宋 · 綦崇礼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五六、《北海集》卷二一
《唐书·李元素传》:仕为御史
东都留守杜亚大将令狐运,会盗劫输绢于洛北,运适与其下畋近郊,疑而讯之。
幕府穆员、张洪靖按鞫无状,怒,更以爱将武金掠服之,死者甚众。
斥运丑,上诏监察御史杨宁覆验之,事皆不雠。
怒,劾罔上,抵罪。
又自以不失盗为功,因必其怒,傅致而周内之,若不可翻者。
宗信不疑,宰相难之。
元素刑部员外郎崔从质大理司直卢士瞻驰按。
迎,以狱告。
元素徐察其冤,悉纵所囚以还。
大惊,复劾元素失有罪。
元素还,帝已怒,奏狱未毕,帝曰:「出」!
元素曰:「臣言有所未尽」。
帝曰:「第去」!
元素曰:「臣以御史按狱,知冤不得尽辞,是无容复见陛下」。
帝意解,即道运冤状。
帝感寤曰:「非卿,孰能辨之」?
然运犹以擅捕人得罪,流归州,死于贬所。
武金流建州
后岁馀,齐抗得真盗,繇是天下重之。
给事中
后美官缺,咸冀元素得其处。
臣观《唐书》之赞德宗,谓其「猜忌刻薄,以彊明自任,耻见屈于正论,而忘受欺于奸谀」。
是以用刑失之寡恕,而处事蔽于所执。
先语已入,则确然不回。
朱泚之乱,务行姑息之政。
凡方镇守将有所论奏,不暇详其是非曲直,一切从之。
杜亚敢以私意所疑恶,变令狐运之狱。
顾其不听幕府按鞫之实,更使爱将掠服之,又自以不失盗为功,则其事亦可察矣。
方傅致周密,而德宗信之。
既遣御史覆验不雠,御史,而不疑亚之欺也。
元素等按治,能辨其枉,悉纵所囚而还,为帝言之。
不恤前御史之罚,不避人主之怒,再却再前,终寤帝意。
向使元素依违顾望,一毫之私萌于胸次,则事将不敢固争,运与其下冤坐者几何?
然运犹不免流窜,而亚之罪乃置不问,德宗之用刑其已颇矣。
荀卿有言:「公生明,偏生暗」。
以彊明自任而不能公其心,卒归于暗蔽,如此可胜叹哉!
元素临江县698年 唐初 · 李峤
 出处:全唐文卷二百四十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敕。
奉议郎涪州隆化县元素履。
绾铜两穴。
游刃三巴
府推其能。
人便其政。
宾寮恋仰。
蛮汉讴吟。
宜遂所祈。
以终美绩。
忠州临江县
凤阁侍郎李元素椹表696年 唐初 · 李峤
 出处:全唐文卷二百四十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臣某言。
京兆万年大宁坊宅内。
桑树一株。
暮秋生子。
初冬椹熟。
今谨取得。
专辄进奉。
伏惟陛下惠覃区宇。
仁洎草木。
故得神蚕之树。
发秀于寒露之辰。
帝女之林。
结实于繁霜之下。
于万年之界。
彰一人万岁之符。
生自大宁之坊。
表偫生大安之庆。
鸱鸮巳革。
见夷貊之怀音。
丝茧行丰。
知府藏之逾实。
殊祯荐委。
绝贶仍臻。
凡在含生。
孰不欣庆。
无任抃跃之至。
谨奉表陈贺以闻。
慧山寺家山记 唐 · 李浚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十六
金陵之属郡毗陵无锡县
有佛寺曰慧山寺
家山也。
贞元元和中
丞相太尉文肃公。
心宁色养。
家寓是县。
因肄业于慧山
始年十五六。
至丙戌岁
擢第归宁。
为朱方强留之。
文肃公窥畏。
常惊切于旦夕之间。
李庶人以反状闻。
召公草不顺章檄。
公语以君臣父子忠孝诚节。
别白自古道理者。
约千馀言。
言既劲勇。
庶人畏敬。
又逼以狂卒。
围以兵刃。
促公下笔。
振叱数四。
发眦见怒状。
庶人因令闭之于别所。
命许纵成之。
是夜。
子良裴行立共义公忠赤。
果相与易图。
人兵败。
公以忠节闻于天下。
新帅李公元素欲具事表于朝廷。
公三让之。
遂退归慧山寺僧房。
犹孜孜勤经史。
洎十年。
手写书籍前后约五百轴。
寺山之泉独称奇。
能发诸茗颜色滋味。
公僻居舍饮。
虽崇贵。
未尝辄自优奉。
惟辇载慧山泉。
数千里不问其费耗
文学官业功德。
谨纂叙制诏章表堂状类列其间。
不敢辄以文饰。
表至敬也。
为上下卷。
今藏史阁。
我家之盛。
尝二为相三为史官
高祖中书令谥文宪
仪凤中中书令
如意中鸾台左相
先公丞相太尉谥文肃
会昌中为左仆射门下相
仪凤在相。
监修国史
会昌在相。
监修国史
乾符四年。
秘书省校书郎丞相荥阳公独状奏入直史馆
己亥岁春
有事白相府。
乞假东出函谷关数千里。
夏五月癸卯
过家出睹旧刻石诗题。
别无碑版叙录
惧年祀寝远。
不得布闻于人。
谨以史笔条叙于寺之正殿内。
乾符六年夏五月十六日甲辰书。